企业所得税:
荷兰企业所得税针对在荷兰境内的居民企业(居民纳税人)的全球收入或外国实体在荷兰的常设性机构(非居民纳税人)所获收益征收。
荷兰公司税法不对资金和其它收益加以区别,所有收益大体上归为其产生年度的应税所得,每年的应税所得依照“良好商业实务”计算。
只要企业遵照良好商业实践且不是为了获取(一次性)税收优惠为目的,允许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有所变化。
一般实际操作中会就计算应税所得方法的要素磋商预先协议,例如收益确认的时间点、公司内部转移定价及公司内部成本分摊安排。所以,只要企业能遵照“良好商业实务”,自由性还是比较高的。
增值税:
增值税(VAT)是针对商品和服务交易(称作“供销”)、具有广泛基础的税种。增值税是一项可在供应链各个环节征收的多级税种,其最简单的形式是企业需为其销售(“供销”)缴纳增值税(“销项税”),但有权抵扣其为购买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
根据增值税规定,在荷兰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外商企业原则上有义务登记和缴纳该税。外商企业有权依照特殊程序要求退还荷兰进项增值税,即使其未在荷兰开展应税的活动。在荷兰登记增值税的企业通常需提交增值税申报表,并按月向税务管理当局支付税款。申报表和款项必须在次月月底之前收到。季度净额等于或少于4,084欧元的企业则可按季度报送申报表和款项。迟延办理纳税申报或迟延缴纳税款的,可对其征收罚款和利息费用。
在荷兰,目前适用于多数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标准税率为19%。还有一项较低税率,主要适用于食品、书籍和报纸、报纸广告、杂志、客运及酒店住宿行业。商品及某些服务的出口免征增值税,但须遵照特定程序操作。向其它欧盟国家出口商品同向第三方国家出口商品的程序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