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施行了新规SCR,这是3月1日实施的《公司(修订)条例》规定,在香港成立为法团的公司须取得和保存实益拥有权的最新资料,以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简称SCR)”,供执法人员查阅。
根据新法,公司必须在SCR上填写重要控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成为控制人的日期以及对公司所施加的控制的性质等详细资料,重要的控制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这些要求都不复杂,关键是如何确定谁是重要控制人。
一、谁是公司重要控制人?
“须登记人士”,即对该公司有重大控制权的自然人;及“须登记法律实体”,例如:对该公司有重大控制权,并为该公司的股东的某公司。
确定重要控制人身份,只需符合以下五个条件中的其中一项即可:
1.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2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如该公司没有股本,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分摊该公司25%以上的资本或分享该公司25%以上的利润的权利;
2.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25%以上的表决权;
3.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委任或罢免该公司董事局的过半数董事的权利;
4.该人有权利或实际上对该公司发挥或行使重大影响力或控制;
5.该人有权利或实际上对某或商号的活动发挥或行使重大影响力或控制,而该或商号并不是法人,但该的受托人或商号的成员,就该公司而言符合首4个条件中的任何1个条件。
二、如何确定重要控制人?
公司须采取合理步骤,以确定其重要控制人。包括检视公司的成员登记册、组织章程细则、股东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以及向任何相信已知悉或有合理因由相信是(1)重要控制人的人士或(2)任何相信或有合理因由相信是知道重要控制人身分的人士发出通知,要求该人确认其是否为重要控制人,而该人必须在1个月内确认或回复。
问:我的公司是一间小型私人公司,有两位股东,每人持有公司50%的股份。谁是我公司的重要控制人?
答:如某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2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即属该公司的重要控制人。因此,你的公司的两位股东均为公司的重要控制人。他们的详情均须记入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问:我的公司是一间小型私人公司,只有一名股东,为一间名为ABCProfitsLimited的香港公司。ABCProfitsLimited是否我公司的唯一重要控制人?
答:不是。如自然人甲透过ABCProfitsLimited对你的公司有重大控制权,甲也属公司的重要控制人,ABCProfitsLimited及甲的详情均须记入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问:我的公司是一间小型私人公司,只有一名公司股东,为一间于英属维京群岛成立的海外公司,而该海外公司由我全资拥有。谁是我公司的重要控制人?
答:如某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2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即属该公司的重要控制人。因此,该海外公司及你均为公司的重要控制人,该海外公司及你的详情均须记入重要控制人登记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