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赴华公证是指居住在美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持有美国合法居留证件的中国公民,为了在中国处理相关法律事务或证明文件,而在中国驻美国使领馆办理的公证。根据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的规定,常见的公证种类包括委托书、声明书、文书上印鉴签名、日期属实公证、指纹公证等。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居住在美国境内的中国公民。
2.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代理并陪同申请人本人办理。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公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中国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3.申请人有效在美合法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根据具体公证类型提交其他材料,如委托书文本、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按国内文书使用机构要求,准备好相关文本。
2.使领馆不办理涉购买、处分房产或其他重大财产公证。
3.不为中国国内出具的证书办理公证,如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4.不办理居留公证。
四、申请方式
1.通过邮件至使馆公证业务邮箱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携带材料到证件大厅办理。
2.在证件大厅现场递交申请材料。
3.现场递交后处理时间
①普通件:4个工作日
②加急件:3个工作日
③特急件:2个工作日(仅限人道主义原因)。
五、申请费用
1.民事类公证书:正本费22美元,副本费7美元/份。
2.商事类公证书:正本费44美元,副本费7美元/份。
3.如办理急件,只按一份收取特急或加急费(特急:37美元,加急:25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