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属于《海牙公约》界定的公文书。涉外《海牙公约》
相关报告指出,公文书的概念应采用广义解释,“除
以私人身份签署的文件外的所有文件”均应理解为公
文书,以便让尽可能多文书受益于《海牙公约》简化验证
程序。任何由机关或个人基于官方身份所办理的文书
都属于公文书。个人是以私人身份还是官方身份办理
文书,由文书出具国法律决定。理论上,在《海牙公约》
实施前应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书一般均是公文书。据不
完全统计,《海牙公约》缔约国签发附加证明书最多的公
文书种类是证明民事关系状态的文书(如出生证明、
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签字属实类公证书、
涉教育类证书。这些也是我国涉外公证常办理的公证
种类。因此,中国加入《海牙公约》与涉外公证业务息息
相关。
加入《海牙公约》也对涉外公证书质量提出更高要
求。入约意味着未来我国内公证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
书在办妥附加证明书后,可不经外国驻华使领馆认
证,直接送往国外使用。希望广大涉外公证机构和公
证从业人员以入约为契机,积极配合外交外事部门和
司法行政部门做好对外宣介等入约后续工作,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管理制度开展执业活动,不断规范、优化办证
流程,切实提高公证书质量,以实际行动维护我国公
证书权威性与公信力。
目前,外交部领事司正加紧构建附加证明书签
发、核查等各项履约机制,确保《海牙公约》平稳、如期
在我国实施,让我公民和企业及时享受到这一跨国文
书流转便利化安排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