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家外资公司,控股主题为香港公司,和大陆一家公司产生了法律纠纷,他们委托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代理起诉这家大陆公司,而重庆的法院要求起诉方提供香港公司的主体资格公证文书,陈律师找到我们公司,希望我们能帮他们处理此公证文书。
香港公司在国内进行法律诉讼是非常平常的案例,公证也非常之简单。我司顾问律师向陈律师详细介绍了相关的流程,根据使用法院的要求只需对香港公司的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进行公证,首先是由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对此文件进行公证,然后转递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即可。
陈律师听完我司律师的详细解答,认可了我司的专业度,跟自己的委托人商议后立即决定由我司帮忙办理处理,并签署了合作协议,然后陈律师把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的扫描件发送给我们,我们在5天内处理好了全部公证事宜并把文书寄给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陈律师拿到公证文书后成功帮委托人在法院提起了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