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成立后,如需在香港开立银行帐户,须提交如下资料:
1、公司董事、大股东需持身份证、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原件
2、公司董事、大股东需亲身前来香港银行见证护照及签字式样
3、股东董事的地址证明。如:水电费单、电话费单、银行对账单、信用卡对账单、银行开户信息等
4、由香港会计师出具的签名见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