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处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设立的代表机构,是一个代表母公司在国内的业务联络机构。不能直接进行赢利性质的商业活动。如它不能签订任何购买、销售合同,也不能接受服务所得的收入,不能开发票、向境外汇款。但是外商代表机构可以开立银行帐户、拥有工作人员来实现其业务联络的目的,其公司总部可以与外商代表机构的客户及供应商签订合同。
因此,企业想在大陆建立合资企业、独资企业,首先建立一个外商代表机构来试探大陆市场情况,是十分必要的。
一、香港公司在大陆代表处流程
1、香港公司资料经由香港律师公证,提供证明文件
2、把公司提交给外经委审批(贸发局)这个需要看行业来确定有些是不需要,详情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3、成功之后到工商局登记获得代码、税务外汇
二、需做的准备工作
1、把香港公司文件给香港的律师做份公证。
2、向公司开户行申请开具一份银行资料证明。
3、租一间正规写字楼。
三、需提交的资料
1、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
1)首席代表机构人员名单;
2)企业简况,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业务范围;
3)办公地址;
4)驻扎期限
2、香港公司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经主体资格的公证文件
3、香港公司的银行资信证明
4、写字楼租赁证明, 房产证复印件、涉外办公楼驻在证明。
5、首席代表处相关身份证明,首席代表和代表各4张2寸照片